民事
我可不可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我可不可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我和他离婚了,两小孩归我,一个4岁,一个2岁。他一个月付小孩5000元生活费,有一层房子归我,有一台挖机归我,但他有经营权。挖机时三个人合伙的。所有债务与我无关,由于房子是在私人那买的,还欠了一些钱。那时离婚的时候他说过几天把房产证给我拿来,那时为了小孩,相信了他,但现在他赖皮,不但房产证没给我拿来,小孩生活费也不按月按数给。挖机更不用说了,只是名义上是我的,我又是外地的,我想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可以告他吗?假如告他了,他还是赖皮,不履行他的责任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GZ4708()
提问时间:2011-09-16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