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SOS:关于下岗赔偿补助,求助专业人员

SOS:关于下岗赔偿补助,求助专业人员 我2001年1月进入一家乡镇医院工作,于2005年10月被单位领导派去社区工作至2007年5月返回原单位。原单位于2007年10月因负债过多以及其他因素被另一家二甲医院兼并,该单位于2007年12月通知我我条件离岗,未给予任何补偿。后经劳动部门调解,该单位方同意补偿(养老、失业、经济补偿),但要我提供2005年10月—2007年5月原单位派我去社区工作的院委会研究会议记录或证明。因时间过长,领导变迁,会议记录无法找寻,我找原单位法人代表及院委会成员7人签字证明情况属实。交给该单位后他们又说证明人现在已经不是院领导,该证明不能采信。要求我必须提供会议记录。这不是明摆者难为人吗,时间过去这么久了,原单位领导均已离岗,我不可能找得到会议记录。请问懂法律的朋友们,我提供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应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chen……(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08-10-13 11: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 合肥

姜万东律师

安徽 合肥

田方方律师

安徽 合肥

张家和律师

安徽 蚌埠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宣城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5938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2502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田方方律师 
安徽合肥
已帮助 349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宣城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