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事情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你应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之诉。 2、当然如果在这六个月以内对方有伤害你的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前述六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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