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的事情
关于离婚的事情 我同事在08年8月确诊宫外孕,那时候因为还没有结婚,不敢对家人说,结果一个人在外地住院接受保守治疗,期间我同事丈夫也来照顾了我同事一段时间,因为当时他们结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但是他们执意在一起,宫外孕后,我同事由于没人照顾(据说因为家人一直催着我同事丈夫回家继续实习!),在没有完全治愈的情况下(后来了解的,据说是因为没有经济来源,这部分支出都是我同事丈夫垫付的,后来我同事还是问银行借款还的,因为据说是我同事丈夫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了,我同事可能觉得不好意思就把钱给她丈夫了,结果我同事丈夫还真拿回去了,事实上自始自终我同事从生病到结束没有花过我同事丈夫他们家一分钱,只有十天左右的时间在我同事丈夫家疗养的,具体怎么疗养我不清楚),后来我们公司知道我同事怀孕这件事,由于顶不住压力,我同事要求结婚,也很傻的,好象只是为了交代一样的,就背着家人把结婚证给领了,现在我同事一直没有再怀孕,检查是输卵管堵塞,但并没有确诊说就不能生小孩,结果我同事丈夫就开始冷淡我同事,也一直不提及操办酒席这些事情,我同事已经老大不小了,一直催,结果他丈夫那么一点都不着急,到现在说双方父母都还没有见面,我们都劝我同事别再耗了,离婚算了,结果她说她现在还怎么嫁人啊,是啊,我们也觉得她现在这样很可能不能再要宝宝了,而且还是离婚的女人,我们就想怎么能让我们同事争取到她的权益,这也不知道是不是法律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周梅生(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09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