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年1月底已经离职也交接完了,但公司一直以账目没有审完为由,一直不发我最后一个月工资,我该怎
一直不发我最后一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你好,用人单位未与你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是侵权劳动者权益的,违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你方从2015年5月份入职公司,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方可以向公司主张6月份至今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你方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向去主张经济补偿。建议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下,或者劳动局监查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