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房意外受伤责任
首先要弄清楚,你和工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则你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你和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则要看你有无过失。最高人民法院《人损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如果你明知承揽人不具备施工资质仍与之签订合同,把责任转嫁给没有能力的承揽人,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各地规定有差异,比如江苏,农村建房招用没有资质的建筑队,出现雇员受伤,发包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付一半责任已经很轻的了!按照雇工关系,你要负全责!
包工头是否是有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如果是,那么,你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不是,伤者要求你承担责任并提起诉讼时,那么,你很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