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婚姻问题
同居关系,没有赔偿;
生下孩子,可以主张孩子抚养费。
这个没赔偿,不结婚法律管不了,谁让这些人不按法律规定的办
我有个兄弟,因为从小就有关节炎,走路不是很方便,但是今年找了个女朋友,是家里媒人做的介绍,女方自己有一只脚走路不方便,但是她很喜欢我的 那个兄弟,就给了2万多的见面礼,这个都是我们哪的风俗习惯,必须先给见面礼,但是后来女方的母亲就不同意了,说还要给3万,没有办法的我兄弟,只有告诉她现在在外面打工挣,后来到外面的时候那个女孩自己通过手机的方式找到了我兄弟的地方,不顾他家里的反对和我的兄弟同居了,女孩和他的家里也很久都没有联系,到自己怀孕几个月的时候告诉了她的家人,家里的人就让他回家过节为由,把她的女儿控制起来,叫我兄弟拿5万块钱给她,否则他就把孩子打掉。但是有没有那么多的钱,碰到这个事情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回家几天那个女的也说听他妈妈的意思。到了无助的时候想请教一下你们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帮帮忙
如果双方是夫妻关系,男方行为涉嫌遗弃,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遗弃罪。如果不是夫妻关系,男方没有赔偿义务,但有抚养生下来的孩子的义务。 我的补充: 2011-09-15 12:31
女方起诉男方遗弃的前提是女方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如果已婚,女方可诉讼离婚索要赔偿,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若生下孩子可索要抚养费。
没有赔偿
将来要共同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