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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体时多占农民土地能收回吗

大集体时多占农民土地能收回吗 大集体时巴东县农机学校因建校与我组换用土地,2008年房屋土地确权时经村委会丈量确认农机学校多占用土地十五亩,村民知情后书面上报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农机学机补偿占用土地的生活补偿费用,行使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政府至今未答复,请问我们还有权收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lD9664(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1-09-15 08: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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