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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而不用的土地农民是否有权收回耕种

对征而不用的土地农民是否有权收回耕种 浙江省景宁县人民政府在08年时,低价征用城北学田和玄坦殿俩自然村的大量耕地,想要在此兴办一个工业园区。但因景宁的地理原因直到2011年也无一家企业进入,政府不得已在荒废3年后于2011年又对被征土地种上了花木。玄坦殿村和学田村俩自然村村民却已在近几年的征地中被征得无一寸可耕之地,并且未享受合理安置。问是否可对征而不用的土地索回从新耕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如歌岁月(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6-13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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