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在违法工厂打工被判一年半,还能挽救吗?
在违法工厂打工被判一年半,还能挽救吗? 吕某夫妇今年过完年后来东莞常平打工,于3月初进入一个生产塑料瓶的工厂上班,厂里一共有7~8名工人,老板安排吕某夫妇操作吹瓶机器将买来的原料吹成瓶子的形状,再由其他工人在瓶身打上日期然后包装出货。老板给出的待遇是:每人1500的月薪包吃住(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
4月8日,由常平公安局带队的执法人员查封了这个工厂,由于当时老板刚好外出,没抓住老板。厂里的工人被带到公安局问话。第二天,除吕某夫妇外,其他工人都放出来了。几天后,吕某老婆因为身体患有多种疾病也放了出来。只拘留了吕某一个人。后来吕某被东莞市塘厦人民检察院以“生产制作假冒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现被东莞市塘厦人民法院判决一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该工厂生产的塑料瓶瓶身上分别有“怡宝”和“达能益力”两种花纹图案;由3月到4月,该厂共生产了14万个塑料瓶。
吕某夫妇初进厂时并不知道该厂无证照经营并制假,上班一段时间后才有所了解,但因本身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不甘心白白付出劳动而迟迟未走。直到事发时吕某都没有拿到老板一分钱。吕某在该厂上班时间为一个月,但因为中间有停工几天,所以实际只在该厂工作了20多天。
吕某在厂里既不是管理,也不是技术人员。其工作岗位是老板安排的,和其它工作(打日期码,包装)都一样是普通作业,没有技术含量也不需要有经验。
现在,吕某将要面临的是一年半的牢狱生活,这样的判罚是不是太重了?作为吕某的家属,应该怎样才能帮到他呢?
吕某是独子,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要赡养,下有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在读书,另外还拖着一个药罐子老婆。他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失去了柱子这个家将是什么样子?请帮忙扶他一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迎2012(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9-15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