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我弟谈了个女朋友,去年年前女方提出让我弟去上门,上门前后总共花费了差不多两万多,今年女方因
彩礼的部份应当退还其他的可不退
是可以的,大额消费是可以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若已经结婚,彩礼一般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