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认识我邻村一个姑娘,然后我两定了婚,当时女方提出彩礼两万三金在外我们就答应了
把楼上的内容复印,给他们看,不退就起诉。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没有领结婚证或共同生活的都要退还彩礼,否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建议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起诉要求其退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