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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我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请帮我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我朋友在大雨天把一个人给撞了(车速很慢),事后他把被撞方立刻送到医院。病人腿部稍有受伤在接受医院两个礼拜左右的治疗后医生通知其可以出院了,但病人及其家属仍不肯出院,要求我朋友继续支付医药费。此前我朋友已经花去一万多元,因其工资较低,欠债累累,已经无法再支付高昂的医药费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撞一方提出诉讼要求继续支付医药费是否能胜诉?被撞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部分费用?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njoyc……(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9-1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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