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单位会不会拒付工资
法律上可以拿到工资,如果单位不发,可以申请仲裁。
试用期你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提出辞职即可,单位须付你的工资的。
法律解答意见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公司同意。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可见,单位不仅要支付你试用期工资,还应当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
按照您所在的江苏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南京、南通两市的5个区县,其中南京市原六合县、原江浦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
应结算工资。
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