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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纠纷

工资纠纷 63条:被派遣劳动者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的劳动者没有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而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均低于用工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被派遣劳动者该怎么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3035……(四川)
提问时间:2011-09-09 01: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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