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第二个单位以我的前一个工作单位欠缴社保费为由,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拒交保险,那我怎样维权?
第二个单位以我的前一个工作单位欠缴社保费为由,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拒交保险,那我怎样维权? 律师:您好!
我原先的单位(以下略写为A单位吧因为经营不景气,已经1年不开支,我们处于放休状态,五险一金也只交到2008年的12月份。这期间,我于2010年10月09日应聘到一家新单位(略写为B单位吧)上班,一直工作到现在。我与A单位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的07月份自动终止,但由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只交到2008年的年末,我的关系转不出来,但医保不欠费,一直交到今年的6月份,也就是与A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日,就在此时,我要求B单位将我的五险一金续上,可B单位已社保账户不能迁出到B单位为由拒绝为我缴纳五险一金,同时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状态下,我于前几天(2011年09月05日)以B单位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辞职,交接完成,领导签字后离开了B单位。
我总觉得在这个B单位工作了11个月B单位也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总觉得没有保障。
B单位应给我什么赔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MHH5(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9-08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