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政府开发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和利益吗
政府开发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和利益吗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我是六盘水市盘县两河乡下寨村的农民,由于家里老房子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今年四月份在本村花钱跟另一村民转让了一块土地,当时就想用于重新修建住房。村民组长和村委会都签字同意了的,当我把材料交到乡土管所去,土管所的工作人员以申请屋基证的人太多拒收,后又找人去交了,但由于在当地没有关系一直拖起没办。而在其间一些关系户却申请到了屋基证。
现在盘县政府规化两河新开发区,要占用我当时转让的土地。但只以42元/平方米的价格给予补偿,而我的土地已挖成屋基并打了堡坎,这期间花了一万多块钱。当时转让的价格是180元/每平方米,并签得有转让合同,还有好几个在场人的签字和手印作证。这样的话我就要亏六万来块钱。我提出两个要求:一个是以我转让的合同价格赔偿,另一个是在当地重新找一块相同面积的土地作为赔偿。但都遭到当地政府的拒绝。我也是响应政府的号召,让他们统一规化,没有乱建房。但我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政府开发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和利益吗?我只希望拿回我本该得的那部分,并有合同作证,我没有向政府讨价还价!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clz(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1-09-0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