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竞争
三人打一人,我被打成轻伤后该如何得到补偿?追究刑事责任呢?
三人打一人,我被打成轻伤后该如何得到补偿?追究刑事责任呢? 一、我今年56岁,和打人方是同行,他因不当竞争,在我无防备、彼此无口角之争的情况下,夫妇俩(31-32岁,身材高大魁梧)对我拳打脚踢,经人拉开后我自打110,但他夫妇俩又叫来一地痞(20岁壮汉),三人打我一个(目前,已知我右侧胸部三根肋骨骨折,大脑、脾脏、胃肠仍在观察中,右锁关节处肿大,可能会有后遗症),隔壁邻居实在看不下去前来拉架,居然也被打成右眼和半边脸受伤,直到110赶到后才停,目前仍在治疗中。
二、居听说他家里到处送礼,现在管此案的派出所主管领导明显偏向对方,安排办理的人员换了好多个,且态度不好。
三、打人方当天拿1.4万元给派出所做取保后审,我方多次去派出所商讨医药费才累计拿到八千元,之后再也拿不到钱,现在实际医疗费已花将近1.3万,且仍住院治疗中。
四、司法鉴定处本来说要等出院手续到手后再出鉴定结果,但实际在病人前去鉴定后的第三天已经出了结果,并将结果给了派出所,只对肋骨鉴定为轻伤,右锁关节处软组织肿胀可能会有的后遗症,以及仍在观察中的大脑、脾脏、胃肠处并未做处理。
五、请问各位律师,现在我该怎样做才能得到补偿,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a……(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9-04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