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赔偿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标准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0〕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征地拆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08〕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永川实际,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全区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安造价、综合造价以及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山路、南大街、胜利路、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建安造价调整为9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调整为1700元/平方米;多层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调整为2600元/平方米。
二、三教、朱沱、松溉镇:建安造价调整为8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调整为1300元/平方米;多层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调整为1600元/平方米。
三、其他镇街:建安造价调整为7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调整为900元/平方米;多层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调整为1300元/平方米。
本文件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在本文件执行前已实施征地拆迁的住房补偿安置按原标准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