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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这样的保证书应该不应该写?如果我写了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这样的保证书应该不应该写?如果我写了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各位朋友请帮帮忙:我所在区政府隶属下单位市场服务中心分别在2008年、2010年两次乱收了我的费用,现在我要求市场服务中心退还这不该收的费用,他们答应退,但要求我必须我写一份从此不再去上访的保证书(因为中间涉及还有更大问题要向上级、上上级反应,其中会牵涉到这些乱收费的事,之前我们多次去过区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否则市场服务中心就不退这费用,真是很纳闷!!政府部门乱收费还这么嚣张威胁我老百姓,如果我为了要先拿回他们乱收的那笔费用,我给他们写了保证书,以后我再上访是不是会受到相关的约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nzbq(贵州)
提问时间:2011-09-0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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