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十年前一家房开企业以在建工程抵押向银行借款并订立借贷合同,然而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却是一家小型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按法规借债人应该与抵押人为同一人,这家集体企业就算有购房合同,也该是一种期权,怎能用预售房的合同去为房开商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并且这家企业与房开商还是关联企业关系,而实际上这家企业并没有真正买下这些房子。房管机关为这种抵押进行了登记,这样的登记违规吗,十年来我们这些不知实情的善意购房人一直办不了产权,可否申请撤销这样的登记?能撤销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淡然huan……(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9-02 11: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 黑河

王伟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七台河律师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已帮助 46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伟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60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5736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七台河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