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名有效吗?(保险公司另让写了一份“补签名协议”)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名有效吗?(保险公司另让写了一份“补签名协议”) 我在07年10月在嘉禾保险买了三份保险,我都是投保人,因为当初承诺满三年可以退全部的保费,所以满三年了我要求退费。但是,当时的承诺却变成了50%给三峡了,50%给银行了,只能退一半的保费。在仔细看合同的时候发现,三份保险全部不是我的签名(我当初肯定是签了合同的),而且三份保险合同里都夹了一张纸,名为“补签名协议”(这张纸上也没有看到我的签名,就是文字说明),意思大概就是保险公司有权利替保户签名的意思。我真是很不理解,是不是这样的协议如果我签了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随意变更我的合同了呢,这样这三份保险是不是都有效呢?是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要求退还我的保费呢?期待您的答复,不胜感激~~~
致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笨笨(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1-09-0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