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关于赔偿
关于赔偿 我去年3月进公司担任出纳一职,12月某天未将钱锁紧保险柜那天失窃20000.今年已追回19150.公司因此事已罚我500.现在我离职,要求公司补缴我17个月的社保,但是公司不肯。公司的意思是追回现金时请了警察吃饭什么,这些招待费要从我这里扣回。请回答我两个问题:1.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2.公司可以要求我支付招待费吗,如果可以,按多少比例承担?谢谢,我急需答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kxa628()
提问时间:2011-09-02 11: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09-02 11:14
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不可以。因办案是警察的职责所在,单位可以不请吃。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关于公司解雇员工赔偿问题
6个回复
关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得到哪些赔偿?(重谢!)。。。。急!!
4个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则
4个回复
关于公路占用农田赔偿问题
1个回复
关于商品延期送货的赔偿金额应是多少?
2个回复
关于伤者的保险赔偿事宜
4个回复
武汉新劳动法关于辞退满两年,不到三年的员工,单位应该怎样赔偿?
0个回复
关于误工赔偿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