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股的责任问题?【十万火急】
A公司不承担责任,你们之间是一种变相的融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垫资又不是以公司名义。所以你只能要求B返还100元。
应与A公司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一旦成为A公司的股东,B投入的资金成为股金,对债务只在该100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股权协议,或者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你们之间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Bye不是A公司的股东,对外部承担股东责任。
应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登记.具体可来电咨询!
待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只要A公司不破产的话,你就不用怕。如果A公司破产那你会有风险。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只要赠股协议合法,就享有赠股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所谓的干股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不得受到法律保护。B公司无论作为股东还是债权人,对A公司的债务不承但直接偿还责任。
1、可以考虑在借款同时,A、B公司和A公司的股东三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A公司的股东以所持股权为借款担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间的借款行为虽然目前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为无效,但是之前以及现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借款无效。一旦发生纠纷借款协议无效股权质押协议也会被判无效。
2、可以考虑另一种方式,A公司股东将A公司的20%或双方同意的比例股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价款为100万元,解决A公司的资金问题,签订股转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同时约定当A公司股东回购股权的价格(结合借款的数额及有关利息考虑)、时间,保证B公司的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