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讨要工资时,反被要给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
讨要工资时,反被要给经济补偿,我该怎么办 之前在一家小店铺上班,我是别人代招进去上班的,当时代招人员跟我说工资是1300-1800元(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1300元算起),每月还有午餐补贴。我是5月26日到岗上班的,当时去上班就一直要跟老板核实工资事宜,老板一直说代招人说工资多少就给多少。到6月28日因特殊情况我请假3天,6月29日因事有变化又请了3天的假期。期间均与取得老板的同意。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出差,请店里的另一个人代发工资,发给我1000元,说先发这些,等他回来了再发给我,回来后老板没有再给我发工资,到第二个月的时候(算转正了)老板还是只给我发了1300元,跟他提了下第一个月未给满我工资。老板已很晚(当时到了下班时间才发工资给我们,因我是第一个领,还有两个没领)为由说下次再说。后因一些问题我辞职回家。我本来辞职说做到月底,可是当我休息完,第二天要去上班的时候老板叫我不用再去上班了,到这个时间我上班时间为满满两个月半。老板只给我2950元工资.说的午餐补贴什么的都没有,还有试用期后工资也是给我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只有发1000元,结算工资的时候我跟他提了第一个月工资的事情,他说我第一个月请假很多天,可是从我第一个月上班的时间上我根本没有请假过。而且每个月本来有两天正常休息都要他同意了才可以休息。从5月26日到8月15日,期间我除了请假六天外,并无其他请假事宜。扣除那六天刚好有两个月半,现在他说如果我真要跟他算这些工作的话,我请假的那几天他有经济损失还要我赔偿,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该如何处理? 老板有权向我追讨我请假时的经济补偿吗?我可以要回我应有的报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iji……(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09-09-11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