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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欠债无钱还

欠债无钱还 和朋友签了合同,拿了两万块做股票投资,亏了一万,还剩下一万块已归还,我们签的合同是有有写明一万利息150元/月 利息是高于银行利息的。这个合同合法成立吗?如果属于高利贷是否就不具备法律保护,我就可以不用还?(因为我现在确实没有一万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过眼浮云(重庆)
提问时间:2009-09-1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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