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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工伤涉及的续疗费用和生活补足问题

因工伤涉及的续疗费用和生活补足问题 我想问一下因为工伤我爸爸(颈部损伤,以及身体多部骨折)医治期间在(当地市级医院,重庆第三军医附属医院和北京博爱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现在在鉴定已经下了是一级工伤和一级护理,由于医院需要继续进行治疗,但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不给费用继续治疗,问了有关人士,权威人士说要申请劳动仲裁,我想问问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还有就是一直期间从当地转向外地为什么有关部门给予的生活补足是病人一天3元钱,护理一天15元这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y520y……(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11-08-29 15: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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