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后的程序怎么走
车祸后的程序怎么走 我弟今年9岁,上个月十几号在我家附近被一辆小轿车撞到,导致头部肿块,脚上多处擦伤,当时120送来医院做了检查所花的钱是由肇事司机所付,当时医生说没有多大的问题,所以当时就没有住院,但是 由于是撞到头部所以医生建议十五天做复查,回去后交警那边打了四次电话给我家人,一次是叫我家人立案,一次是替司机问我家人要赔偿多少钱才私了,当时我家人就说了,治疗了20几天的治疗费2000块钱,还有营养费3000和第二次复查的费用大概2000,总共7000左右,交警什么也没有说就挂电话了,后来交警来我家,对我家人的态度很不好,说我家人不配合他的工作,第三次打电话来和我家人说你们要不要去复查,因为我家人是农场的职工,刚好那天农场要求施化肥所以我家人只能和交警说能不能缓个一两天,后来就没有了消息,第四次打电话就叫我家人去签名结案,我家人不同意签名,连最基本的肇事者与受害人都没有当面协调就要求签名结案,过后我家人去交警队才发现车已经放出去了,而且是三天前的事情,我家人问交警队的负责人,他竟然颠倒是非说他已经叫我们去复查了,是我们自己不去的,而且整件事从头到尾肇事司机都没有任何赔偿,除了当时在医院检查的医药费,像现在这样子的情况我们应该要怎么做?而且交警那边这样子做是不是按照程序而来的,是否合理?我弟后面的复查金应该怎么拿?这样子的情况交警是否有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竺婷(海南)
提问时间:2011-08-2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