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以加班费的名义结算加班工资,而以其他方式结算,对员工而
没有任何利弊。
您好,加班费的支付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