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借我钱的人死了,他妻子躲起来,父母不还,我是否可以依法向他妻子以及父母要求还钱?
借我钱的人死了,他妻子躲起来,父母不还,我是否可以依法向他妻子以及父母要求还钱? 我觉得我现在需要搞清楚一个前提:
是不是人死债消?
还是说,有人继承死者的相关财产则需要偿还死者债务,
或者说,该债务是夫妻间共同债务,应该由其遗孀偿还债务。
我没有借条,有的只是转账记录、短信记录、人证等,我看到有以下条款,难道说我没法跟死者当面质证,债务就没法要求其家人偿还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的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再不敢借钱(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1-18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