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非企业法人盖公章承认的欠款,在其负责人死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非企业法人盖公章承认的欠款,在其负责人死后还有法律效力吗? 甲方(债权人)有不定期供应用于工厂生产的原料到乙方(债务人),每次收款都不是即期收回的,而是通过有签名盖章的收据形式进行支付。但是,跟债权人接触货款相关签订的是由债务人的母亲包办的,所签的姓名,盖的章(非企业公章)都是债务人母亲的。而前提是企业法人都知道有这笔款项的发生,其他有供料进厂的债权人也是由债务人母亲签名盖章确认事务的。现在出现的问题是:该厂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责签名盖章的债务人母亲在事故中死亡,在此请问债权人手上拥有期母亲签名盖章的票据,现在是否依旧有法律效力,能够以此来向企业法人收取所欠款项?另外还有一个疑问,竟然还有其他债权人的供货货款都是由其母亲签字盖章,所牵涉的金额也不是少数,企业法人也没可能不经过审批后才授予实施的,但是如果企业法人当真说并没有授权给其母亲,那么我们能否以此为可疑点提出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llyc……(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8-26 16: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