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非夫妻关系房产共有人其中一方退出的问题

关于非夫妻关系房产共有人其中一方退出的问题 各位专家老师好。本人于2006年购买一处商品住房在广州市番禺区,2008年6月出房产证。购房款以按揭形式,当时与前女友共有。种种原因,我们没有结婚。现在已跟对方协商好她放弃共有。

请问:1.非夫妻关系的房产共有人一种一方放弃共有是否通常需要按照交易来更名?

2.请各位老师对比一下交易、赠与手续的优缺点和费用。

3.请提供交易、赠与等其他可实现房产证更名的办法,以及办事手续。

万分感谢各位百忙之中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ell(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8-26 12:5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