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老人的公租房面临拆迁,老人已死亡需更改承租人,现户口内只有大儿子与小女儿一家在
这是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的
您好!承租人是否变更?房屋是否拆迁?拆迁时登记的承租人是谁?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何主张权益。问题稍显复杂,如需帮助,欢迎来电为您做详细解答。
变更承租人后,拆迁利益是变更后的承租人的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按当时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