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对协议有异议,能否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对协议有异议,能否重新分割财产 我和妻子离婚的时候,因为她的坚持,而我也想要儿子,所以在财产上做了很大的让步。具体内容如下。
一、孩子抚养权归我。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切费用由我出,女方不需要负责。且儿子必须随同我生活,不能委托我父母或他人代为照料,在我家中可以。如我因为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可委托女方代为照顾,我支付生活费。
二、儿子户口在女方名下,方便其上学(我们两地分居,她在的城市教育质量好,而且房子是学区房)
三、共同财产:
房屋:婚后购置房屋一套,现在在女方名下,归女方所有,等儿子成年后赠与儿子,归儿子所有。成年之前,女方不得私自处置。
其他财产:婚前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私人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没有共同债务。但离婚钱,我借给女方三万元,定于2015年还款。实际情况以借条为准。
五、确认没有隐瞒或转移财产。


目前,协议签订未超过一年。离婚时,女方口头明确答应,儿子在她那边读书期间,由其照顾。但现在女方有了男朋友,开始说,照顾只是适当照顾,目前意思是儿子读书期间不能和她一同住,并开始找理由,拒绝承担母亲责任。
我能否起诉,推翻原协议书。要求房屋财产均分,要求她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等。
我们06年结婚,房屋07年购买时,共18万,在她一人名下。她和她家人出11万,我家人出6万,我出一万。之后零零碎碎给她一些作为生活贴补。而她后来先后给我父母三四万,意思是购买房子时,我父母是借款给她。目前,房子价值五十万左右。
另外,在离婚前一年,她以父亲名义,自行购置一套单身公寓,按揭七年。当时我是知道情况,但现在能否以告她隐瞒财产。
具体情况如上,请律师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ftfi……(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8-26 07: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