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租赁费协议纠纷
租赁费协议纠纷 去年五月1日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脚手架的使用协议 由于当时他们已经把钢管架搭好 而且也已经快用结束 我们的工作恰好是他们的下一道工序 有人建议 我们可以用他们已经搭好的架子 搭拆费用一家一半 他们拉来啦 我们管还租赁站时的运费 谁用多少天 谁出多少租赁费 这样大家都省点 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们当时签订了一个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协议
甲方:1234公司
一方:5678公司
经双方协定,**集团******宾馆A'B栋外墙双排脚手架,甲方现将B栋外墙脚手架于2010年4月1日交付乙方有偿使用,A栋于2010年4月15日交付乙方有偿使用。自甲方将A,B栋宾馆外墙脚手架交付乙方即日起,组成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其他附属物品产生的租赁费用和归还租赁站时所产生的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负责脚手架的搭拆,脚手架的搭拆单价为6元,每栋楼外墙脚手架面积为3000,两栋总计6000.总计36000元。该费用由乙方承担一半。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1234公司 乙方:**
2010年5月1日
由于当时是搭好的架子 我们没有就架子所使用的钢管 扣件数量盘点 后于6月12号拆架子 甲方派人来拆架子的同时也安排人员负责监督归还物资 我安排了车子 同时 我们使用同一帮工人在紧挨着B宾馆的C宾馆用拆下的物资搭起了脚手架 并于6月17号邀请甲方进行了所用物资的盘点工作
在五月份 工地被水淹住 水深有一米四左右 这就给我们6月份在进行物资回收时造成了很大麻烦 有一部分钢管 扣件没有打捞出来 损失是比较大的 有3000个扣件 1000米钢管最后没有及时归还
甲方与租赁站鉴定的合同 现在甲方要求所有丢失的钢管扣件都有我负责赔偿 其理由是我签订协议了 还有就是我答应承担一切费用( 可以参见协议) 我认为协议中的一切仅代表这句话中的租赁费运费 损失部分 甲方既然使用了 也不能避免 所以我 要求 双方均分
甲方不同意 要起诉我
我到底应该承担多少 是全部的承担吗 盼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OYJUF(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8-2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