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农村小学教师,担任三年级语文和四年级英语教学工作。两个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农村小学教师,担任三年级语文和四年级英语教学工作。两个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农村小学教师,担任三年级语文和四年级英语教学工作。两个月前一个上午,第2节和第3节课三年级语文单元测试。当测试完后课间在教室里改试卷,以致于忘记了第4节是四年级英语课。四年级整节课都处于自习状态。由于自习纪律好,全校都没发现该班无教师上课。然而,在放学铃响起之后,学生一拥而出教室,有两个学生互相抱对方的腿玩,导致其中一名学生撞墙,肩部骨折。花去医疗费用一万多元。
请问,在这个事件中,我要不要负责?如果要,该承担多少责任?学校和双方家长责任怎么分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qy945178()
提问时间:2016-01-15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