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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各位律师早上好!
我一同学在6月份租得一套房,租期是半年.费用一次性付清了的.但现在房东因个人问题要求收回房子.而我看了他们的租房协议.其中有些问题很不规范.有段内容是这样的"租房期限内,甲方(房东)屋内一切家具设施使用权归乙方,而一切物管费用由甲方支付.租期内乙方对房屋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乙方租期到期后应完好归还所有物品和房屋钥匙.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我个人看了后感觉甲方要求收回,似乎是可以的.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能要求违约的经济赔偿吗?
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了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茜(四川)
提问时间:2011-08-2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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