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基金在存续期间,对项目推出资金进行分配,是否违反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违反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你好,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需要看合同约定?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合伙协议来看。“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具体是什么项目?合伙人有几个?初步打算是如何分配的?建议来电咨询,结结合具体情况为您分析。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建议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