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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代表,单位通过转让股权换得资金,有4个股东代表负责分配资金安置职工

我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代表,单位通过转让股权换得资金,有4个股东代表负责分配资金安置职工 我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代表,单位通过转让股权换得资金,有4个股东代表负责分配资金安置职工。可他们在负责分配期间暗箱操作等,我想知道分配细则,资金留项等。起诉至法院民厅,法院希望通过它们调解我也同意,但条件是得到分配细则,资金留项的复印件。法院说不能看资金留项,只能在法院看分配细则,更不能得到分配细则资金留项的复习件,请问我的诉求合理吗?法院这样做合法吗?谢谢!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3-12 23:1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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