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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

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 秦律师你好,我于2009借给吴某的55万现金,当时约定月息2分,后吴某经营状况不佳,一直未予归还,后约定按银行利息计算,只是每两年更新一下借条,从未归还过一分钱,吴某老家宝应,现在常年在上海,请问我想要起诉吴某追讨债务应该提交哪个地方的法院?对于这样的老赖还有什么更好的法律途径吗?望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1-15 16: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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