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07年结婚有一男孩五岁,04年我们一起去南方打工体检我有心脏病
你好,男方有扶养的以为,应当支付医药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支付医药费。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费用 我的补充: 2016-01-15 1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