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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们的工商和食品流通证件被食品监管局拿走了。理由是我们的店转了,证件不能转,但他连核实都没有核实就让我回来,前提是我家里出点事回去了。还没一个星期呢就被投诉了。我来回共花了3千路费~家里的事还没办成。我想问下这个费用难道我承担,哪个投诉我的人有没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494510……(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1-08-2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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