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帮忙看看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了

帮忙看看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谢谢了 协议书

         甲方: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前期感情尚好,后期由于乙方诸多怀疑造成家庭不和睦。乙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捏造事实且屡犯不止,多次对甲方进行人身攻击,怀疑甲方不忠有外遇,严重毁坏甲方名誉和清白,对家庭和事业造成严重的影响,甲方为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为此写下此协议书。条款如下:
1如乙方屡禁不改,再次对甲方进行诋毁和污蔑行为甲方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己方提出离婚,乙方必须配合离婚签字,如不按协议进行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2如因乙方的问题(胡言乱语,捏造事实怀疑甲方不忠扰乱家庭和睦等)导致离婚,则乙方只能净身出户,不得带走任何财产房子,不得附加任何离婚条件,对甲方进行敲诈等行为。如不按协议进行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如离婚,离后不得对甲方及其家人朋友进行骚扰影响其工作生活,违之将用法律手段解决。
协议生自此生效,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签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c956(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8-23 09:1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