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我的租赁权认定问题
关于我的租赁权认定问题 你好律师,有关问题我陈述一下。
2004年5月和房东签租商铺一间,租期5年。2006年房东用商铺与银行抵压赁款。2009年5月租约到期后又和房东续签合同续租赁原商铺,租期5年((续签合同时房东没告知商铺以与银行抵压的消息或书面书通知))。由于房东的经济问题,在2009年7月被银行告知要拍买此商铺。
在此想了解确认几个问题,
第一、就是我们和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2004年5月至---2014年5月(包含了续签的5年)这段时间是还可视为完整的租赁时段?(即合同续签期在法律上来说可视为没间断租赁吗?)
第二、在打官司上这样的续签时间会被认可吗?
第三、(拍卖成功后)拍卖后是否对我们很不利?我们现时该怎么对应?
第四、(拍卖成功后)承租人因搬迁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拍卖价款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后的余款进行财产保全吗?可以申请吗?如果偿还后余款没了呢?
第五、另外还有一些款项可以在本案中一起向对方追讨吗?(对方还有其它的物业,拍卖只是商铺。)
多谢专家和律师 多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mhw(广西)
提问时间:2009-09-04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