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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68岁了,因房子纠纷与对方发生争吵(对方47岁),在争吵过程中
我妈今年68岁了,因房子纠纷与对方发生争吵(对方47岁),在争吵过程中 我妈今年68岁了,因房子纠纷与对方发生争吵(对方47岁),在争吵过程中,对方两次做出不文明行为,脱裤子拔出下体体毛伸向我妈面前,差点触碰到嘴,我妈气不过用手甩过去,并没碰到对方,就被对方一拳打倒在地,血流满面,额头缝了4针,黑眼黑肿头晕,并住了院。派出所说只能口头警告,处罚对方500元,我妈100元,说是我妈先动手,达不到拘留对方,我想问我们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6-01-10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