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农民房 合作纠纷
农民房 合作纠纷 我是深圳横岭村民,嫁到香港,没兄妹,父母在1982年收养一儿,没做收养手续,在1992年写了一份财产分配协议,内容是说把所有财产和一间瓦房留给义子,我也在协议书上签名做见证人.
1995年父母相继去世,2009年,我与义弟相定合作建房,我要4层,现有地不大(49平),就让弟去把相邻的房屋买过来(面积55平),买地我没过问,钱也没出,说建好再算帐.结帐数是(买地,造价,查违和一切杂费)按所的面积来分.
2010年房已建成,有12层高,我了解到外地人在这建房不受保护,我想要回我父母的地,我已付金额50万,是否我把对方实际出资算回给他,我就能要回整栋楼.当年父母的协议没有公证,原件现已烂,剩下复印件,还有效?我的合作建房合同是否有效?义弟的买地合同是否也是不合法的?还有,我要起诉他时,怕他会把房产赠与他嫁到本村的女儿.起诉胜诉怎么样,会受理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还有我俩已做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申报申请,还没回复,申报了是否就是合法房产?申报了是否就是合法房产?起诉受理了,他才赠与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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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纠纷啊(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8-20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