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以占有股份三分之一为由拒绝承担全部债务,如何办?

被执行人以占有股份三分之一为由拒绝承担全部债务,如何办? 2002年承包的土建工程,造价17万元。欠下余款5万多不给,起诉到法院。判决本息合计12万多。被告上诉被驳回。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声称占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故只承担3、4万元,其余不给。诉讼主体我是个人,他是公司法人。公司是国有控股。签合同时被告签的字,并没有盖公章,只是甲方的位置上打字是他的单位名称。他就是欠款不还,以公司黄了为由躲避债务,执行局说没有办法:一是执行这3、4万元;二是他有个破机器,声称账面价值20余万元,让我方拿款找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评估,如果达到债务的额度就顶了!我要那个破机器有何用,卖废铁不值2万元。请问我该如何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培胜(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6-01-05 12: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