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正在住院治疗,向其他三方请求他们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时都被拒绝,E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正在住院治疗,向其他三方请求他们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时都被拒绝,E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案情:林业局后勤负责人我们命名为A,一家卖建筑材料的个体老板手下雇佣了一个人(我们将这个被雇佣的人命名为B),这家店与环江县林业局平时有亲密的业务往来合作关系。 B又认识了一个老头C,C又认识了D,D又认识受伤者E,D和E之间是伙伴关系,平时经常一起做工。
A委托B找人来帮林业局修复已经老化的车棚,A与B之间达成的口头协议是材料费100元,另外人工费是500元(我还在外面的时候打电话想向B了解人工费时,B不敢正面回答,后来我现场调查时B才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是人工费500元,现在A和B的口径都一致了,真正的内幕我不什么了解),B想叫C来做工,但C说没空又叫D来做工,D于是叫受伤者E一同做工,于是B与D、E三者一致达成工价500元(后来B否认了E在场,只承认D在场讨价还价)。施工当天,B提供了铁铲和铁丝,D和E自带胶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ZBLZB(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5-12-09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