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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在立案审查期间发现管辖不属本院该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在立案审查期间发现管辖不属本院该怎么处理? 一、一种认为:“在立案审查期间,发现无管辖权,不涉及移送问题,应下无管辖权的裁定。”二、另一种意见:法院无论是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是在立案后审理时发现管辖权不属本院,都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规定。否则使案件就会造成无人管的局面。请教的是您支持第一种意见还是第二种意见?说说您的理由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l2299()
提问时间:2011-08-16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