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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离职赔付

工伤离职赔付 09年12月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当时肇事方赔付5000元,没有注明是什么费用,社保费认定为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费用才能报销,公司按长病假算的,2011年的11月的工资是2160.98元,但是12月份工资是331.30元(扣除个人所交的社保和医保),2011年9月上班,工资是2493.06元,问题1:公司应该按那个标准补发工资,2:现离职是按09年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还是按现在离职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算,请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洋洋心动(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8-14 21: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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